簡易擇日法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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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8-05 00:00 簡易擇日法 壹:擇日基本理論 (一)擇吉事項 月建十二神 (二)方位與擇日之關係 (三)主事者與擇日之關係 (四)干支五行生剋關係 (五)年月日時吉凶神定例 貳:各類擇日分論 (一)修造、動土、豎柱、上梁、破土、安葬、啟攢、擇日法 (二)結婚、訂盟、納采、裁衣、安床、嫁娶、擇日法 (三)入學、上官赴任、開市、立券、交易擇日法 (四)祭祀、祈福擇日法 (五)修造宅舍擇日法 (六)安神擇日法 (七)入宅、移徙擇日法 (八)啟攢擇日法 參:各類吉凶神表 年干吉神 年干凶神 年支吉神 年支凶神 月干吉神 陽貴人 陰貴人 飛天祿 飛天馬 月支凶神 日干吉神 日支凶神 時支吉神 貴登天門時 四大吉時 本命凶煞干支表 月建十二神 壹:擇日基本理論 (一)擇吉事項: 現代工商社會,環境變遷,擇日選吉,多有增減,茲選擇一般比較常用事項,就其項目及術語,解釋於後,以資參考。
●祭祀││即在廟宇或在家中拜拜,拜祭神明,或拜祭祖宗等。 ●祈福││祈求神明降福,或設醮還願等事項。 ●開光││神佛像雕塑完成後,開其眼以見光明,稱之為開光點眼。 ●設醮││又稱作醮,為祈求平安,祈福等建立道場,辦法會。 ●結婚姻││男女雙方擬議結婚問神之儀式,由男方取得女方之庚帖,供於神桌上,三日無 事發生,表示吉利,再議訂婚、完聘、嫁娶之事。 ●訂盟││俗稱訂婚,文定、過定、小聘、暗定。 ●納采││指收授聘金,俗稱完聘、大聘、大定。 ●裁衣││指裁製新娘的新衣指製作壽衣。 ●安床││新婚安置新床,男方在結婚之前,依吉課上所擇定之時間及床位之坐向,安置 新床。 因事不順利,或久年不受胎,斷為陽宅之緣故者,重新安新床或搬移舊床。 遷徙搬床。 ※若有孕婦,宜查看六甲胎神占方,古云:﹁新床易安,舊床難移﹂,即指有孕 婦之情形。 ●嫁娶││指舉行結婚典禮的日子,亦稱為迎親之日,女方言嫁出,男方曰娶入。 ︽按嫁娶之日,通常先由男方決定,徵求女方之意見,待雙方商定後,由男方擇 日,將日課由媒人送交女方複驗。︾ ●移徙││指遷移住所之意,俗稱搬家,指搬入舊屋。 ●入宅││即遷入新宅,亦即新居落成,搬入新家為入宅。 ●安香││即安神明、安公媽神位,如安福德,俗稱安土地公,乃香火之安位也。 ●出火││移動神明之位,亦即移動香火之意。 ●安門││將門安上也。 ●進人口││指收養子女。 ●出行││指出外求財、遊覽觀光、出國旅行等。 ●開市││俗稱開業、開幕、開工、公司行號開張做生意。其一為新公司行號開幕;其二 為年初第一天開張營業,或工廠動工。 ●立券交易││立券指建立契約書,交易即買賣,合稱訂約買賣,建立買賣契約。 ●納財││置貨、收租、收帳或收借款。 ●豎造││俗指陽宅,凡營造宮室、官衙、寺觀、神廟、宗祠、倉庫、宅舍等,生人居聚之 所。 ●豎柱││豎立建築物的柱子。 ●修造││修繕之事,新造僅論坐方,修則坐向中宮並論,所謂坐向中宮,坐方即後小門, 向方為前方大門,中宮乃廳堂也。 ●動土平基││建築時,開始動鋤頭,第一下謂之動土,平基即平地基也。 ※按 (動土) 係指陽宅建築, (破土) 係指陰宅埋藏之事也。 ●起基定磉││起基,著手基礎工事,定磉,謂固定石磉的工事,磉,即為柱下之石頭,俗 稱石磉。 ●開柱眼││指作柱,又稱開柱。 ●上樑││安裝屋頂之樑木。 ※註:動土如人之受胎,起基如人之初生,上樑如人之加冠。 ●蓋屋合脊││裝蓋屋頂之工作。 ●架馬││在建築場所建立足架台。 ●破屋壞垣││指拆除房屋或圍牆。 ●拆卸││拆除房屋或建築物。 ●修置產房││修建孕婦居住的房間。 ●歸岫││因工作關係須先上樑,但未逢吉日,乃先寄樑,再找吉日固定樑木,稱為歸岫。 ●平治道塗││舖平道路之工程。 ●補垣塞穴││修補破牆,堵塞洞穴。 ●安碓磑磨││安裝磨具。 ●破土││陰宅埋藏用曰破土,陽宅則為動土。 ●啟攢││指洗骨之事,俗稱拾金。啟乃開啟,即開築金井 (墳墓之稱) ,攢者,扦也,即 扦骸拾罐之意。 ●安葬││指舉行埋葬等儀式。 ●謝土││建築物完工後,或安葬墳墓完成時,所舉行的儀式。 ●開生墳││指人未死,先找地作墳墓。 ●立碑││立紀念碑。立墳墓之墓碑。 ●入殮││把屍體放入棺木之中。 ●移柩││葬儀之時,將棺木移出屋外。 ●成除服││成服指穿上喪服,除服指脫除喪服,俗稱除靈也。 ●齋礁││指人死亡後之祭祀,俗稱作功德。 ●密日││即星期日乃二十八星宿中之虛昴房星四星宿也。
月建十二神:
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
月建十二神宜忌:
建:上樑、入學、結婚、動土、立柱、醫療、出行吉。 掘井、乘船凶。 除:祭祀、藥之調合吉。 婚姻、出行、掘井凶。 滿:嫁取、造屋、裁衣、開店、祭祀、出行、栽植吉。 葬儀凶。 平:嫁取、造屋、移徙、裁衣、相談吉。 掘溝、栽植凶。 定:祭祀、嫁取、移徙、造屋、傭人、買牛馬吉。 訴訟、出行凶 執:萬事執斷吉。造屋、嫁取、播種、掘井吉。 移徙、出行、開庫凶。 破:出獵吉。 此日大凶,諸事不吉。 危:諸事不吉。登山、乘馬、乘船、出行凶。 成:萬事成就之日,造屋、嫁取、入學、出行、開店、播種吉。 訴訟、爭鬥凶。 收:入學、造屋、嫁取、買賣、移徙、播種吉。 葬儀、出行、針灸凶。 開:入學、造屋、嫁取、開業、移徙願望成就吉。 葬儀、不淨之事凶。 閉:萬事閉塞之日。築堤、埋池、埋穴吉。 開店、出行、其他凶。
(二)方位與擇日之關係: ﹝1﹞ 方位之劃分有三:
1:四方││分為東、南、西、北四方。 2:八卦││分為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八卦。 3:二十四山││分為壬、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 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乾、亥二十四山。
﹝2﹞ 四方、八卦、二十四山、與三百六十度之關係:
四方:以乾艮巽坤四山為分野,各佔九十度。 正北為0度,其範圍包括三一五度與四五度之間。 含乾兼亥、亥、壬、子、癸、丑、艮兼丑諸山。 正東為九0度,其範圍包括四五度與一三五度之間。 含艮兼寅、寅、甲、卯、乙、辰、巽兼辰諸山。 正南為一八0度,其範圍包括一三五度與二二五度之間。 含巽兼巳、巳、丙、午、丁、未、坤兼未諸山。 正西為二七0度,其範圍包括二二五度與三一五度之間。 含坤兼申、申、庚、酉、辛、戌、乾兼戌諸山。 八卦:一卦管三山,各佔四十五度。 乾卦:管戌、乾、亥三山,其範圍包括二九二點五度與三三七點五度之間。 坎卦:管壬、子、癸三山,其範圍包括三三七點五度與二二點五度之間。 艮卦:管丑、艮、寅三山,其範圍包括二二點五度與六七點五度之間。 震卦:管甲、卯、乙三山,其範圍包括六七點五度與一一二點五度之間。 巽卦管:辰、巽、巳三山,其範圍包括一一二點五度與一五七點五度之間。 離卦管:丙、午、丁三山,其範圍包括一五七點五度與二二五點五度之間。 坤卦管:未、坤、申三山,其範圍包括二二五點五度與二四七點五度之間。 兌卦管:庚、酉、辛三山,其範圍包括二四七點五度與二九二點五度之間。 二十四山:壬、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巳、丙、午、丁、未、 坤、申、庚、酉、辛、戌、乾、亥,各山佔十五度。 以上各方位之運用,或依四方,或依八卦,或依二十四山,因用事之不同,各有所取,於各種用事敘論時,分別說明於後。
﹝3﹞四方(含二十四山)用事喜忌:
凡修造動土、豎柱上樑、破土安葬、啟攢、所用之山向,喜得年三元紫白、及歲德、歲德合、陽貴人、陰貴人、歲祿、歲馬、奏書、博士、到宮者始為吉利,無則次之,若犯太歲、歲破、流年三煞、伏兵、大禍、五黃、戊己都天等諸惡煞者,俱不可用,若坐山立向得紫白諸吉,又不犯諸大惡煞,且用事者與太歲相衝相剋者,仍不可用,年命之吉凶詳述於後,本章專論方位之剋擇也。 坐北朝南(自乾山巽向兼亥巳至艮山坤向兼丑未): 忌用坐三煞寅、午、戌、及衝山之年、月、日、時。 坐東朝西(自艮山坤向兼寅申至巽山乾向兼辰戌): 忌用坐三煞巳、酉、丑、及衝山之年、月、日、時。 坐南朝北(自巽山乾向兼巳亥至坤山艮向兼未丑): 忌用坐三煞申、子、辰、及衝山之年、月、日、時。 坐西朝東(自坤山艮向兼申寅至乾巽坤向兼戌辰): 忌用坐三煞亥、卯、未、及衝山之年、月、日、時。 其他諸如嫁娶、安床、移徙、祭祀、開市、祈福、納采、訂盟、開光、立券交易等另有論法,不在此限。
(三)主事者與擇日之關係:
一:舉凡選吉,以用事者干支衰旺為體,以方位神煞為用,若泥於神煞不辨衰旺,有用無體 ,豈能消災迎福,故選吉造葬則以干支正五行旺氣,扶龍、補山、益化命、助本命為主 ,入學上官、婚姻、嫁娶、開市、交易、等事,則以扶佐值事人本命為主,其餘瑣碎怪 異之神煞,概置不論。 二:選吉時,雖神煞、方位俱吉,但與主事者有月破、日沖、時沖或與主事者有刑、剋、害 、等情形者,不可用,若非刑、沖、剋、害主事者,而有沖及他人者,則被沖者避開即 可。 ※例如:謝彥福、林春月夫婦於民國八十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六時搬至萬里新購之住宅 ,他們夫妻一向恩愛,但搬家後不到十天,竟然天天爭吵,幾乎鬧到要離婚, 而且謝彥福以開計程車為業,搬新家後經常感覺當路邊有客人欲搭車時,老是 被他人攔劫而去。 其新宅之坐向為坐寅向申。 從日課上來看,是辛未年戊戌月庚午日己卯時。 ●辛未年:三碧到坐,九紫到中宮,六白到向,三煞在西方向上( 申、酉、戌方) 煞不到坐 可用,況且向上三煞有六白可解。 ●戊戌月:六白到中宮、九紫到坐、三碧到向、月煞在北、既無坐煞則可用。 ●庚午日:日煞在北,九星與年相同,且成日宜移徙、入宅、祭祀、是為吉日。 ●己卯時:庚午日之時局卯時適逢玉堂、大進為吉時。 由上述分析,並無不當之處,然而;檢視其本命,謝彥福乃壬辰年生人,逢月破、時害, ( 辰戌沖、辰卯相害) ,林春月為辛丑年生人,又適逢沖太歲、日害,( 丑未沖、午丑相 害),則全凶矣! 三:由前兩項分析得知,擇日選吉,當以主事者為主,與主事者有生、扶、拱合者為吉,與 主事者有刑沖剋害者為凶,而有沖及主事者以外之他人者,只需被沖者於用事之當時, 暫時避開不在現場即可。 四:主事者本命凶神:命破、劫煞、災煞、天煞、天罡四殺、旬沖、正沖、寸土無光。
(四)干支五行生剋關係: 一:五行:金、木、水、火、土。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剋: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
二: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天干所屬陰陽五行:
陽∥ 甲 丙 戊 庚 壬 (木) (火) (土) (金) (水) 陰∥ 乙 丁 己 辛 癸
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三: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地支所屬陰陽五行:
陽∥ 寅 午 辰戌 申 子 (木) (火) (土) (金) (水) 陰∥ 卯 巳 丑未 酉 亥
地支六合: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 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火。 地支三合:寅午戌三合化火、申子辰三合化水、 巳酉丑三合化金、亥卯未三合化木。 地支三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恃勢之刑) 子刑卯、卯刑子。(無禮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無恩之刑) 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自刑) 地支六沖:子午沖、丑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 地支六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五)年月日時吉凶神定例:
一:年吉凶神:
吉神:歲德、歲德合、歲祿、陽貴、陰貴、歲支德、歲馬、奏書、博士。 凶神:戊己都天煞、太歲、歲破、劫煞、災煞、天煞、伏兵、大禍。 三元紫白吉星:一白、六白、八白、九紫。 三元紫白凶星:五黃、二黑。 其他三碧、四綠、七赤等不吉不凶。 ※凡安香、移徙、入宅、安床、修造、動土、豎柱、上樑、破土、安葬、啟攢,須看年吉凶神。
二:月吉凶神:
吉神:八節三奇、天道、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月空、陽貴人、陰貴人、飛天祿、飛天馬。 凶神:月建、月破、月厭、月刑、月害、劫煞、災煞、天煞。 ※凡造葬、設醮、破土、開光、開市、出行、祈福、訂盟、納采、嫁娶、等不須看月吉凶神。
三:日吉凶神:
日神之推論,不以神煞之吉凶論,而以月建併臨之日( 例如寅月寅日、未月未日等) 為建日,依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等十二支,每支配五天干,共歷六十日,某日宜某事、不宜某事,有一定之分配。
四:時吉凶神:
吉神:長生、祿元、貴人、貴登天門、四大吉時。 黃道吉神:青龍、明堂、金匱、天德、玉堂、司命。 黑道凶神:天刑、朱雀、白虎、天牢、元武、勾陳。 大吉神:大進、貴人、福星、喜神、官貴、天乙、黃道、天赦、帝旺、寶光、天官、祿貴、 進貴、少微、福德。 吉神:天兵、日祿、三合、時居、日貴、生旺、進祿、日馬、武曲、長生、日合、交馳、日 建、天祿、日居、逢印、胞胎、貪狼、合格、趨乾、羅紋、文貴、臨官、三奇、紫微 、六壬、趨良、雷兵、六甲、傳送、地元、扶元、祿元、地寶、功曹、左輔、右弼、 國印、鳳輦、同資、進馬、馬元、比肩。 凶神:日刑、旬空、不遇、黑道、大退、大破、天賊、路空、六戊、唐符、五鬼、玄武、狗 食。
貳:各類擇日分論 (一)修造、動土、豎柱、上梁、破土、安葬、啟攢、擇日法:
一:不宜本山坐三煞日、及沖山日,若犯之,雖通書註宜者,亦不能用。
沖山日:子山午日、丑山未日、寅山申日、卯山酉日、辰山戌日、巳山亥日、 午山子日、未山丑日、申山寅日、酉山卯日、戌山辰日、亥山巳日。
犯三煞日: 乾兼亥、亥、壬、子、癸、丑、艮兼丑等山,在北方屬水,忌用寅、午、戌煞在北之日。 艮兼寅、寅、甲、卯、乙、辰、巽兼辰等山,在東方屬木,忌用巳、酉、丑煞在東之日。 巽兼巳、巳、丙、午、丁、未、坤兼未等山,在南方屬火,忌用申、子、辰煞在南之日。 坤兼申、申、庚、酉、辛、戌、乾兼戌等山,在西方屬金,忌用亥、卯、未煞在西之日。 ※註:蓋屋不動土及厝柩而不破土者,不忌三煞之日。
二:所擇之日,不可犯宅主本命、葬者化命、祭者本命之命破、旬沖、正沖、天罡四旺煞、 寸土無光、劫煞、災煞、天煞者。
(二)結婚、訂盟、納采、裁衣、安床、嫁娶、擇日法。
結婚、訂盟、納采、裁衣、嫁娶、不忌年月之凶神惡煞,但本命之凶煞,命破、旬沖、正沖、天罡四旺煞、寸土無光、劫煞、災煞、天煞者,須逐一查避、其餘日、時之喜忌,逐一分論於後。
一:結婚、訂盟、納采:
宜天月二德、三合、五合、六合、玉堂、執、成、危、開日吉。 忌女命相沖、正三煞、檳榔殺、隔山殺﹝不過山者不忌﹞、破、平、收、閉等日,亦忌女命月破、時沖等。
二:裁衣:
宜滿、成、開、旺日,忌月破、女命沖煞日。
三:安床:
結婚安床之法,應並重新娘新郎,新郎宜重官星,新娘宜重食神、生旺本命、祿、馬、貴人 、堆拱、得胎、養、生、旺日,及夫星食神通根有氣,方能旺夫益子,同時不可沖陽氣、陰胎,忌安白虎、天狗、喪門方,主有疾病、墮胎之患。 亦忌月破、或與嫁日相沖或犯檳榔殺。
◎制檳榔殺之法:
取新罐一個,於結婚、納采之日,用盒擔住於門外,當天掀開,取檳榔七口入於罐內,用紙密封,丟入長流之水中漂走,則可制之。
四:嫁娶迎親:
選月:由女命決定大利、吉利月,配合男命斟酌,二者命逢生、旺、祿、馬、貴人扶拱,夫星、天嗣 明顯有氣,陽氣、陰胎日時,勿相沖犯﹝陽氣陰胎自相沖剋,乃合婚不宜﹞可用三合、 六合調化,或拱祿、拱貴解移,忌逢月破。 選日:宜歲天月德併合,值天赦、天願、天喜、三合、五合、六合等吉神,至於嫁娶周堂之 論,忌逢值夫、婦之日,如遇翁、姑,無翁姑者不忌,否則當事者可於娘進房之時, 暫時迴避即可化解,宜擇第、堂、廚、灶日用之,若白虎周堂值門、路、堂日,須書 麒麟符制,其法為以紅紙一張,用硃砂書﹁麒麟到此﹂四字,貼於值事之處。 忌沖夫星、天嗣、胎元、一命宮、男女宮、夫妻宮、而孤辰、寡宿或夫星之死墓絕之 支,忌見全。 選時:出門入門時要吉,進房忌用埋兒時,及天嗣死、墓、絕之時,逢天狗吞胎、白虎吞胎、 及父滅子胎,宜用麟陽制化。
◎方位之選擇:
迎娶時禮車往來、以及新娘在房中或禮席之座位,其方位必宜坐天月二德方,喜神方,或休、生、開方大吉,忌逢天狗頭尾方、天狗遊方、太白遊方、及鶴神遊方。
◎女命嫁娶彩轎、房中、禮席棹位吉方:
●甲木女││坐乾方主長壽、艮乙宜子孫、甲方進田吉 ●乙木女││坐丙乙宜子孫、甲方主長壽、艮方主偕老吉 ●丙火女││坐艮方宜子孫、巽方主長壽、丙主偕老吉 ●丁火女││坐乙長壽、巽宜子孫、丁進田、丙益訟吉 ●戊土女││坐巽方主長壽、艮進田、丙宜子孫吉 ●己土女││坐辛宜子孫、丙富貴、巽偕老、丁益訟吉 ●庚金女││坐坤癸艮宜子孫、庚辛長壽、巽偕老吉 ●辛金女││坐庚辛長壽、坤癸宜子孫、巽偕老吉 ●壬水女││坐庚富貴、乾宜子孫、甲益公姑 ●癸水女││坐甲壬宜子孫、癸主長壽、乙主偕老
◎制白虎法:
論白虎占中宮,忌中宮鼓樂,宜先斬腥血於中宮禳吉,如入宅前一日,用紅紙硃砂書﹁麒麟到此﹂黏貼於中宮上吉,配合麒麟日更佳。 ※麒麟日:春季逢井日、夏季逢尾日、秋季逢牛日、冬季逢璧日。
◎制朱雀法:
論白虎占中宮,忌入宅歸火,如入宅前一日,用黃紙黑墨書﹁鳳凰到此﹂黏貼於用事之處並祭禳之大吉,若用鳳凰日,或壬癸水德、或納音水日在冬令更佳。 ※鳳凰日:春季逢危日、夏季逢昴日、秋季逢胃日、冬季逢畢日。
(三)入學、上官赴任、開市、立券、交易擇日法:
於憲書或曆書上,擇註明宜入學、上官赴任、開市、立券、交易之日,除入學不忌本命三煞外,以與值事者本命相生相合者為吉,若沖犯主事本命凶星者,均不宜使用之。
(四)祭祀、祈福擇日法:
於憲書或曆書上,擇註明宜祭祀、祈福之日,不正沖主事者之日即可,不忌本命諸惡煞,若逢生合有情、或逢本命吉星越多之日,自然更佳。
(五)修造宅舍擇日法:
修造宅舍與新造不同,新造僅論坐,修造則須坐向中宮方道並論,凡在屋前修造不修大門,在屋後修造而不修主臥室,只作書房、下房、廚灶、倉庫者,以﹁修方﹂論,若在屋後修造主臥室者,仍當以﹁開山﹂論,在屋前作大門者,亦應以﹁立向﹂論之,而在屋左右修造者稱之為﹁修方﹂,若所修之處四周俱有房舍,謂之﹁修中宮﹂,其擇日法依修造之處,分述 如下:
開山:動土為開山,其山上不可犯歲破、月破、伏兵、大禍、年月三煞。 立向:定磉為立向,其向上不可犯歲破、月破、伏兵、大禍、年月三煞。 修方:所修之方,無吉凶神煞者為﹁空利方﹂,可擇吉月吉日修之,自平穩無災,若為太歲 方而帶吉神不帶凶神、同時有三元紫白到宮、或三德到宮、或為本命之祿馬貴人方, 逢年月日生、扶、拱、合,自亦大吉,若為凶煞之方,除戊己都天煞疊太歲、歲破、 及太歲帶凶者不修外,其餘皆可制而修之,其制法為干犯者用干制之,支犯者以支制 之,三合犯者以三合制之,納音犯者以納音制之,用此四種方法,配合凶神休囚之月 ,更能得事半功倍之效。 修中宮:太歲、月建、都天在向,歲破、月破、都天、年月三煞在山、或在向,則中宮終年 不利,不可修也,凡年月五黃到中宮,則中宮亦不可修,此皆因中宮屬土,而五黃 又助旺土煞之故,擇紫白到中宮之年月修之最佳,凡修中宮,忌戊、己日,若逢辰 戌丑未月,更忌戊、己日,若非修中宮,又非土王用事之候,憲書註宜修造動土者 ,不在此限。 ※土王用事:在辰戌丑未四季之月,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各十八天,共計七十二日, 為土王用事之期。
(六)安神擇日法:
安神之處所不可坐流年之三煞方,若有犯流年三煞,又必須安神者,宜選擇安在宅之吉方,並坐吉向吉,同時應以﹁浮爐﹂安之,待來年逢宅坐吉方時,才能正式安爐,擇日應以憲書註宜﹁安香﹂之日,同時又不沖犯宅主之年命者,而凡有被沖之人,在安神之時,應迴避,若家中有病患、或有災傷者,在擇日時,應一併考慮,避免沖及為要。
(七)入宅、移徙擇日法:
新屋為入宅,舊屋為移徙,同屋為分居,其坐向宜坐年月大利之時,不可逢流年三煞、月破、或沖犯宅長、宅母之年命,舊宅移徙因年久難論其建造日期,可從權以客寓之法,肅靜入宅,其香火神主暫寄安利方,待流年大利,再擇吉歸堂。 新宅因流年之方位不利而急於入宅者,可於上樑日先請香火歸堂,待上樑完畢人眷入宅自然吉利。 入宅、移徙若逢白虎、朱雀入中宮,用麒麟、鳳凰制之則吉。
◎入宅法:
宅長捧請福神香火,宅母抱鏡並攜帶財物,其他男女童僕等人,須個攜物件,不可空手而入 ,新居廳堂宜光明燦爛,神廳須三日香火不斷,若有沖犯入宅之日、時者,於用事之時宜迴避。
(八)啟攢擇日法:
啟者開也,即開築金井,攢者則扦骸拾□,憲書雖有啟攢之名,律例實無扦骸之條。 宜鳴吠對、天月德,俗宜不守塚月、或不守塚日吉,如無不守塚月,不守塚日亦用。 忌月破、大重、重喪、三喪、滅沒。 如遷新舊之墳,苟坐山不利,宜從本年大利方先起手,以便從權,起手方 道切勿犯歲破、三殺、三喪、劍鋒、八座凶方。 不守塚月:二月、四月、八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不守塚日:庚午、辛未、壬申、癸酉、戊寅、己卯、壬午、癸未、甲申、乙酉、甲午、乙未 、丙申、丁酉、壬寅、癸卯、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申、辛酉。 鳴吠吉日: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甲午、丙申、丁酉、丙午、庚申、辛酉。 鳴吠對日:丙寅、丁卯、丙子、庚寅、辛卯、庚子、壬寅、癸卯、壬子、甲寅、乙卯。 大明吉日:辛未、壬申、癸酉、己卯、壬午、甲申、壬寅、甲辰、丙午、己酉、庚戌、丙辰 、己未、庚申、辛酉。 大偷吉日:壬子、癸丑、丙辰、戊午、己未、庚申、辛酉。 ●丁巳日犯大重凶不取。 地虎不食: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壬辰、丙申、丁酉、壬寅、甲辰、丙午、己酉 、丙辰、己未、庚申、辛酉。 會同日:甲子、丙寅、己卯、甲申、乙酉、庚寅、丙申、辛酉。 謝土宜忌: 宜二德神在,土神入中宮,不守塚、鳴吠對、大明日。 忌破日、寅日、重喪、大重、三喪、滅沒、受死,勿犯沖殺、刑刃、或用連工。 土神入中宮:庚午日至丁丑日、庚子日至丁未日、甲申日至癸巳日、甲寅日至癸亥日。
參:各類吉凶神表 ◎年干吉神: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年干凶神:開山、立向、修方者凶、如疊太歲、併五黃、併月建,則大凶。
◎年支吉神: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年支凶神:開山、立向、修方者凶。
◎月干吉神: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陽貴人: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陰貴人: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飛天祿: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飛天馬:開山、立向、修方者吉。
◎月支凶神:開山、立向、修方者凶。
◎日干吉神:
◎日支凶神:
天狗頭尾:春在酉、卯 夏在午、子 秋在卯、酉 冬在子、午 天狗遊方:立春艮、立夏巽、立秋坤、立冬乾、春分震、夏至離、秋分兌、冬至坎。 太白遊方:一日在震、二日在巽、三日在離、四日在坤、五日在兌、 六日在乾、七日在坎、八日在艮、九日在中、十日在天。
◎時支吉神:
◎貴登天門時:
◎四大吉時:為時之最善者,能解諸凶。
雨水後 甲、丙、庚、壬時 ◎即卯、午、酉、子時初刻。 春分後 艮、巽、坤、乾時 ◎即寅、巳、申、亥時初刻。 穀雨後 癸、乙、丁、辛時 ◎即丑、辰、未、戌時初刻。 小滿後 甲、丙、庚、壬時 ◎即卯、午、酉、子時初刻。 夏至後 艮、巽、坤、乾時 ◎即寅、巳、申、亥時初刻。 大暑後 癸、乙、丁、辛時 ◎即丑、辰、未、戌時初刻。 處暑後 甲、丙、庚、壬時 ◎即卯、午、酉、子時初刻。 秋分後 艮、巽、坤、乾時 ◎即寅、巳、申、亥時初刻。 霜降後 癸、乙、丁、辛時 ◎即丑、辰、未、戌時初刻。 小雪後 甲、丙、庚、壬時 ◎即卯、午、酉、子時初刻。 冬至後 艮、巽、坤、乾時 ◎即寅、巳、申、亥時初刻。 大寒後 癸、乙、丁、辛時 ◎即丑、辰、未、戌時初刻。
◎本命凶煞干支表:
命破: 即﹁五虎遁﹂之支沖。例如:甲子年起丙寅,順數至午為庚午,與子相沖,故庚午即為命破。 劫煞、災煞、歲煞: 即本命地支三合五行所屬十二長生中,絕、胎、養所臨之位,例如:子命人因申子辰三合屬水,水長生在申、絕在巳、胎在午、養在未,依﹁五虎遁﹂甲子年起丙寅,故甲子年生人,劫煞在己巳、災煞在庚午、歲煞在辛未,丙子年生人,劫煞在癸巳、災煞在甲午、歲煞在乙未。
天罡四殺:
即本命歲煞,只論地支而不論天干,也就是本命地支三合五行,其十二長生中之﹁養﹂所臨之位,例如:申子辰三合屬水,水長生在申、養在未,故申、子、辰年生人,以未為天罡四殺。
旬沖:
即本命生年之﹁天剋地沖﹂者也,也就天干剋本命、地支沖本命者,例如:甲子年生人,庚金來剋甲木,午來沖子,故以庚午為旬沖,乙丑年生人,辛金來剋乙木,未來沖丑,故以辛未為旬沖。
正沖:
即本命生年之﹁天比地沖﹂者也,也就天干比和本命、地支沖本命者,例如:甲子年生人,甲木來比和甲木,午來沖子,故以甲午為旬沖,乙丑年生人,乙木來比和乙木,未來沖丑,故以乙未為旬沖。
寸土無光:
寸土無光即本命納音五行受剋、地支相沖者,例如:甲子納音五行屬金,子與午沖,火剋金,戊午屬火,故甲子以戊午為寸土無光,又例如:甲辰納音五行屬火,辰與戌沖,水剋火,壬戌屬水,故甲辰以壬戌為寸土無光。
月建十二神釋義:
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
根據「考原」一書記載:月建十二神,除、危、定、執、成、開為吉,建、破、平、收、滿、閉為凶。
「曆書」所謂:「建滿平收黑,除危定執黃,成開皆可用,閉破不相當」者也。
「選擇宗鏡」:以四利三元,諸神相配,則吉凶亦未盡合,例如以「建」為太歲,「除」為太陽,「滿」為喪門,「破」為歲破,「危」為龍德,此相合者也,至以「平」為太陰,「定」為官府,「執」為死符,「成」為白虎,「收」為福德,「開」為吊客,此不相合者也。 大抵凡日吉神多則吉,凶神多則凶,又各視其神之宜忌,以為趨避,亦未可以執一而論也。
「協紀辨方」書曰:建者一月之主,故從建起義,而參伍於十二辰,古之所謂「建除家」言也,建次為除,除舊布新,月之相氣也,一生二,二生三,三者數之極,故曰滿,滿則必溢矣,易曰坎不盈,祇既平,繼滿故必以平也,平則定,建前四位則三合,合亦定也,定則可執矣,故繼之以執,執者守其成也,物無成而不毀,故繼之以破,對七為衝,衝則破也,救破以危,在易己日乃革之,己十幹之第六,破十二辰之第七,其義同也,是故救破以危,既破而心知危,孟子曰,危故達,夫心能危者,事乃成矣,不必待其成,而後知為達也。 淮南子云:前三後五,百事可舉,平前三也,危後五也,繼危者成,何以成建,三合備也,既成必收,自建至此而十,十極數也,數無終極之理,開之,開之云者,十即一也,一生二 ,二生三,由此一而三之,則復為建矣,建故生於開者也,故開氣為生氣,氣始萌芽,不閉 ,則所謂發天地之房,而物不能以生,故受之以閉終焉,唯其能閉,故復能建,與易同也。 又按自建至閉十二神,其辰皆由建改而遞更,古今論說紛紜,吉凶不一,夫止以建除論吉凶 ,未甚彰顯著明也,此建則彼除,十二辰自然輪轉耳。 迨夫參以萬事,錯以二氣五行,然後吉凶生焉,特其吉凶大小劑量,則生於建除,雲駛月運,舟行岸移,明者默契其微,神而明之可也。 今具列各條之下,陰陽之變化無窮,夫亦舉一隅云耳,又按建除之說,見於古者,自淮南子外,又有太公六韜云,開牙門,當背建向破,越絕云,黃帝之元,執辰破巳,伯王之氣,見於地戶,王莽傳云,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師古曰,於建除之次,其日當定也,知所由來久矣,蓋其說與諸家,同起戰國時,而並託之黃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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